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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任常年法律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6-06-22   来源: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更好依法行政,防范行政和决策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银党办〔2017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现对聘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提供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预算经费4.6万元/,服务范围包括:

1.银川市卫生健康委作出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等进行法律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分析在行政管理中各种行政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提出法律意见,降低法律风险,并完善相关制度;

2.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或负责起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提出法律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3.参与银川市卫生健康委重大项目的谈判,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论证意见;

4.审查、起草、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5.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执行等;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6.根据银川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协助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或参加相关听证会、列席甲方重要会议,并根据会议要求提出法律意见;

7.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8.对待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9.完善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措施,提供处理突发事件、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防范职务犯罪;

10.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参与或协助进行法制宣传,帮助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及个案判例,解释说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适用;

11.根据银川市卫生健康委需要,办理需要律师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企业提供资料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须为依法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近3日内。)

注:以上资格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者视为无效响应。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6622日—625日(截止报名时间为625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及附件(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ycwsjkw_zhjdk@163.com)报名,过期不予接收。

(三)联系人:杨霞,0951-6889083

四、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暂定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地点行通知


附件: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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