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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时间:2026-06-16   来源: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现对拟进入专业能力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工作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具体负责

一、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为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具体见《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

地点:银川市碧水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金凤区人民巷与正源北街交叉口东100米)。公交线路:2路、4路、927路、34路、44路、49路、323政兴苑)。

时间:2026623日(周二)工作时间8:30—17:00,中午不休息。

三、资格复审内容

重点审核拟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和《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一览表》有关“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一)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历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历次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验证报告打印,并在有效期内)。留学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学校尚未发放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的,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关于其可以按期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书面承诺书。

3.应聘人员要提前下载打印填写《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在一页纸上,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参加,确因故无法到现场的应聘人员,可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亲属或朋友)代为资格审查,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应聘资格,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单位审查邮箱留存。邮箱地址: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邮箱:bjyzhaopin@126.com

5.未按规定时限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951-6882092(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接受政策咨询的时间为资格复审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举报电话:0951-6882269(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接受监督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4.承诺书(参考模板)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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