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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管社会办医疗机构校验资料提交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13   来源:     


 

市管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为做好2020年度市管社会办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就提交检验有关资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校验资料及审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112-14

    2.地点:银川市卫健委(行政中心2号楼435

二、提交资料内容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原件、复印件;

3.2020年度工作总结;

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8.临床技术应用能力审核及备案情况、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不良积分行为的积分记录和人员花名册;

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提交资料的医疗机构

1.由银川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或2019年度在银川市行政审批局已办理过校验手续的市管社会办医疗机构。

2.由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而一直未在自治区进行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含第三方检验机构),不含已在自治区卫健委审批窗口办理过校验手续而未到校验期的机构。

3.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校验期为3年;其它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有关资料内容,认真填写《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不得有缺项和漏项。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正本及副本复印件要相关内容要复印完整;提交本年度卫生监督机构下达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告知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场监督、医保、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罚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年度医责保险的要提交年度机构缴纳医责险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度工作总结要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完善情况、下一步工作方向和思路四大基本内容。基本情况要包括机构目前已设置的科室、设备及人员配备结构、开展的服务项目及服务能力、设置床位及实际开放床位数、床位使用率、总诊疗人次及门诊和住院人次、门诊次均费用、住院病人次均费用、药占比、耗材占比、大型设备使用阳性率等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中要包括年度医疗质量管理、质控管理、院感管理、各科室业务开展、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科研课题、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护理及药事管理,院内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病例报告等内容。

3.请各有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日期及时提交相关校验资料,对于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宁   马霞

联系电话:6889053  6889064

电子邮箱:ycws_yzk@163.com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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