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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兑现2019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0-01-22   来源:     

宁健组发〔2020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服务能力,改善健康环境,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健康宁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全区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宁夏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2号)和《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健康宁夏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宁健组发〔2019〕4号)有关规定,在认真组织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银川市、惠农区、贺兰县、盐池县为2019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一等奖,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石嘴山市、吴忠市、大武口区、金凤区、平罗县、永宁县、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为2019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二等奖,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4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各地健康宁夏建设工作经费,其中30%可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及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健康宁夏建设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问题短板,细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式,真抓实干,奋力追赶,深入推进健康宁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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