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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0-07-23   来源:     

银卫发〔2020163号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0〕169号


)文件精神,我委积极组织开展了宣传工作,现就我市《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宣传工作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   市卫生健康委在接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转办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国中医药法

》实施三周年宣传贯彻工

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0〕169号)后,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辖区内包含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层医疗机构、中医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市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中医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法的宣传工作。二、结合实际,形式多样(一)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引起不必要的感染的发生,银川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以下宣传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微博、微

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途径

开展中医药法的宣传;二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利用医院

候诊区、大厅、院落等处宣传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电子海报及其他中医药法相关

内容进行宣传;三是自行印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发放

至就诊患者,存放至公共阅览区供就诊患者随时阅读,其中仅金凤区卫健局下发了《中医药法》宣传折页10000张、《

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30本、《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100本及其他宣传资料若干;四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结合日常健康宣教、社区义诊、入户签约等方式,积极将中医药法的相关内容主动向辖区居民进行反复讲解,逐步提升居民的中医健康素养。(二)为

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的宣传工作开展,我委制作了包含《中医养生保健素养轻松学》等中医宣传资料包,发放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机构,供各单位在机构内

进行宣传。三、抓好落实,及时总结《中医药法》的实施是

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情,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中医医疗机

构做好《中医药法》的宣

传、执行工作,总结亮点和经验,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不断提高全市居民中医健康知识,提升中医素养水平。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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