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基层卫生和中医药 > 中医药管理
关于加强对2018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12   来源:     


银川市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银川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突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2018年我市创新绩效考核方式,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的项目工作组织开展考核,为此,我委特印发了《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就加强银川市2018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考核内容


银川市中医医院作为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一,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本年度主要考核指标有: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50%)、0-36个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50%)、中医体质辨识率(≥10%)、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5%)、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5%)和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0%)。

二、考核时间

请银川市中医医院组织考评专家组于11月7日前下发本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至各县(市)区,11月15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3+1”年度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并汇总各县(市)区绩效考核结果,于11月20日前报送绩效考核报告和考核原始资料纸质版至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jcws@126.com。

三、相关要求

本次银川市中医医院对全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日常督导等直接纳入对银川市中医医院及院长的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请高度重视并尽快实施考核,同时针对本次绩效考核和日常督导中存在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尽快整改、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

      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