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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表时间:2022-03-17   来源: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项目

提交科室

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产停业的;

(二)吊销卫生许可证照或批件的;

(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的罚款达到可以依法要求听证的数额或者没收相当于该数额财物的;

(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市卫生监督

1. 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2. 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 调查取证相关材料;

4. 经过鉴定、评估等的,应当提交鉴定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材料是否齐全;

(三)程序是否合法;

(四)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五)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六)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2

行政许可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二)监督执法机构认为需要听证且涉及公共利益的;

(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四)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经审批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的;

(五)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3.

行政强制

(一)查封经营场所、设施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的;

(二)扣押许可证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的;

(三)取缔、关闭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市卫生监督

4.

执法决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拟作出行政决定后,未告知管理相对人前进行法制审核。)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各相关科室

(单位)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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