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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30   来源: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社会事务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结核病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我区每年新报告肺结核患者约3000例,结核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当前,随着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呈现积极向好态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恢复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86号),各地要在科学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基础上,按照《“十三五”宁夏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宁夏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要求,全面有序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结核病防治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宁夏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目前,全区均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区域,各地要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宁卫函发〔2020〕211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恢复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全流程治疗管理。

二、加大力度,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水平

根据2020年全区第一季度数据分析,我区结核病患者发现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7.3%。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地要认真梳理分析影响结核病患者发现的相关因素,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认真做好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的筛查、推荐和转诊,加大对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糖尿病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要对所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开展耐药筛查,提高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水平。

三、多措并举,提升结核病患者诊疗质量

各市、县(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合理调配医疗资源,采取网上预约、错峰就诊等措施,确保结核病诊疗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路径、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要求,对结核病患者进行规范诊疗。要充分利用宁夏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积极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安装远程智能阅片系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断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抗结核药品的储备及发放,满足结核病患者服药需求。对目前确诊患者治疗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减少耐药病例的发生。

四、加强服务,落实结核病患者全程管理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患者推荐、转诊、追踪以及治疗管理等全过程无缝衔接。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落实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创新管理手段,利用手机APP、电子药盒等新型患者管理工具,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查,确保患者服药依从性。对于疫情期间滞留异地的结核病患者,要加强双方信息对接,做好异地患者的跨区域管理。

五、加大宣传,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的氛围

各地要结合2020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携手抗疫防痨,守护健康呼吸”的主题,以阻断呼吸道传染病传播为切入点,加大肺结核防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挥“12320”卫生热线、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作用,全方位、多维度、常态化持续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知和关注度,形成广大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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