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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18   来源: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银卫党工委发〔202141

委机关各处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印发〈银川市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银川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标杆引领作用,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新时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卫生健康系统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思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巩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努力推动全系统新时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形成引领时代风气、充满生机活力、质量稳步提升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系统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到本轮创建周期结束,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实现新的突破和提高,有效解决系统文明单位现阶段普遍存在的“两有、两不足”(即有荣誉感、有获得感,但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足、社会责任履行不足)形象,打造在卫生系统具有影响力、示范作用发挥的更加有效的文明创建示范典型和特色品牌。

    三、参加对象

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委属各文明单位和准备开展创建的单位。

    四、主要内容

    (一)亮文明形象行动。委属各单位在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设置获得的文明创建集体奖牌或标识物(最高级别的),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文明创建集体”创建工作情况,鼓励创新更多形式的“亮文明形象”方式,在网上网下同步亮明文明单位的级别和届期等信息,并公布创建标准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好的保持先进性,发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提醒干部职工时刻珍惜荣誉、注意自身形象、加强自我教育,提升文明素养。

责任科室:委办公室、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机关支部、委属各单位

    (二)展文明业绩行动。进一步明确创建重点,通过由内而外的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向社会展示卫生系统各文明单位文明创建取得的成效。开展具有卫生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健康银川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综合医改工作。着重在单位内部细胞创建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员工等创建活动,在卫生系统推广成效好的文明创建经验做法。积极参与银川市文明城市创建,对标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精准施策,标准管理,协同作战,推动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带头落实全国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环境卫生整治爱国卫生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团队,选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开展“做高效率的文明服务”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问题,在机关、委属各单位干部群众中开展“做高素质的文明公民”活动。

    责任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机关支部、委团委、健康宣传教育所、委属各单位

    (三)争文明先进行动。各单位要坚决摒弃“牌子到手、创建到头”“评时严、平时散”思想,每月及时向文明创建平台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动态,每季度向所在辖区文明办、委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报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委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市文明办报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勤于联络、互通信息、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纪律监督,加强系统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监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对照创建测评体系,认真梳理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实现卫生系统“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局面,提升文明创建质量,实施好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领导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史结合起来,突出行业特色,开展党的卫生健康工作史专题教育,挖掘和传承卫生健康优秀红色基因,大力弘扬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党的四个历史时期、四个更加自觉等内容,广泛开展研讨交流。积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讲一次党课、看一部红色教育片、听一次红军讲座、瞻仰一次革命旧址、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举办或参加一次党史题材文艺活动、走访慰问一批老党员困难党员),精心实施“六项教育”(即:“不到长城非好汉”革命传统教育、“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红色教育、“脱贫攻坚精神的闽宁实践”践行初心使命教育、“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先进典型教育、“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奋斗精神。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亮、展、争”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化荣誉和责任感,强化医疗文明风尚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工作,委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科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要求精准掌握创建测评体系标准,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工作职责,整合资源,创新性开展创建工作。

    (三)抓好统筹落实切实把文明创建“亮、展、争”行动放在单位总体工作布局中起谋划,同本单位业务工作、模范机关创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对标对表具体标准逐项完成任务,每一个项目都要求“见人见事见精神”、每一项活动都必须“有文有图有成效”,落细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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